“新农人”探路智慧畜牧养殖******
一大早,辽宁省庄河市栗子房镇兴隆村养牛大户孙朋就通过手机上的程序查看肉牛的健康信息,“我养的156头肉牛的右耳都统一佩戴电子耳标,上面还印着二维码。”
“20岁的时候就想着走出农村去城市打拼。”36岁的孙朋曾在大连的电子企业工作多年,“这些年,国家惠农政策越来越好,心里就有了回乡创业的火苗。”2015年,回乡的孙朋办起了肉牛养殖场。
经过几年的摸索,孙朋逐渐成了养牛的行家里手,“前几年,我养殖的规模没超过100头,但从去年开始,我盘算着扩大养殖规模,大干一场。”孙朋投资150多万元新建了可饲养200头肉牛的现代化养殖场,“新建养牛场花光了积蓄,才发现自己没留足购买牛犊等周转资金。”
“咱没有商品房和门市房等抵押物,没法从银行抵押贷款。”孙朋一度愁眉不展。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庄河支行客户经理石凤天在例行走访中了解到孙朋的资金需求,“‘智慧畜牧贷’是农行的创新产品,以牲畜为抵押物,通过为牲畜佩戴电子耳标,既实现对抵押物的实时跟踪,也为养殖户提供了对牲畜测温等监测手段。”
“仅用10天,30万元贷款就到账了。”孙朋说,他用贷款资金购置了几十头牛犊,“在养殖场育肥饲养1年就能出栏,每头肉牛能赚5000元左右。”
1000多平方米的钢架养殖场内,孙朋的父亲孙广明正顺次添加草料,156头肉牛悠然地嚼食草料,“耳标就是牛的‘身份证’,可以记录肉牛的运动、体温等数据,数据会实时传到网上。”
“我们可以通过手机实时查询肉牛的数据,比如肉牛的体温突然发生变化,说明可能生病了,这样就能立即诊治。”尝到“智慧畜牧”甜头的孙朋信心满满,“我准备再购进四五十头牛犊,一点点积累,将来我要当庄河最大的肉牛养殖户。”(经济参考报记者 蔡拥军 郭翔)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